壹、役男軍事訓練:〈83年次含以後出生之役男〉
經徵兵檢查合格男子於除役前,徵集入學接受四個月以內軍事訓練。
貳、大專役男軍事訓練,可依其意願利用連續2年暑假期間實施每次2個月計分:
a.入伍訓練(8週),在申請核定後第一個暑假實施。
b.專長訓練(8週),在申請核定後第二個暑假期實施。
參、可於畢業後,1次實施4 個月之軍事訓練。
肆、83年次(含)以後之役男,需服4個月軍事訓練,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修習且成績合格之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得折減軍事訓練訓期(最多不超過30日)。
附檔1:教育部「募兵制實施後學生關心的Q&A」資料
附檔2:83年次役男接受4個月軍事訓練Q&A簡介
附檔3: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役期與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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