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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學流程

一、繳交個人文件
二、開啟學生系統
三、宿舍辦理登記
四、兵役緩徵辦理
五、學校停車辦理
六、學雜費及繳款
七、就貸以及減免
八、新生健康檢查
九、新生研習活動
十、歡迎加入健行

一、繳交個人文件

請依報到時間到校繳交個人文件,校內繳交地點為體育館,表定時間為
1、畢業證書正本:使用完畢後將於十一月底前透過班代交還給同學
2、新生資料表:背面浮貼身分正反面影本,最近二吋正面照片二張

二、開啟學生資訊系統

請在 107 年 9 月 1 日前完成

一、帳號:學號 (例:B12345678)
二、密碼:身份證字號或居留證號碼
三、請先登入電子郵件系統更改密碼
四、變更後方能登入學生的資訊系統

三、宿舍申請


一、 學生宿舍採取抽籤申請制,請至【學生宿舍申請住宿規定】辦理。

二、 住宿費欲以就學貸款方式辦理,應繳交住宿保證金(保證金無法辦理就學貸款),以確保床位。

三、 住宿費繳費與申請截止期限,請參考 107 學年度新生住宿申請

四、 經核准住宿者,請於9月1日向學生宿舍報到進住,並繳收據以利查核及領取房鑰。

五、 住宿申請以一學年為原則(寒、暑假不含),除休(退)學、轉學外,學年(期)中辦理退宿者不退還保證金。 

四、緩徵辦理

一、請至學生資訊系統
二、點選各項申請與查詢
三、選單中【其它】的子項目 【兵役】
四、兵役系統填寫需注意事項
 1. 戶籍地址需和身份證後面的戶籍地址一樣
 2. 兵籍狀態:
   (1) 免役:已確定為免役體位不用當兵者。
   (2) 未役(緩徵):還未當兵(包含:已抽籤,未服役者。
   (3) 已役(儘後召集):已經服過兵役(非服替代役或是國民兵等)。
   (4)  替代役:當兵時是服所謂的替代役。
   (5)  免役(職業軍人):目前是職業軍人。
   (6)  國民兵(補充兵):當兵時是服所謂的國民兵。 

五、學校停車證辦理

一、請依指定時間進入『學生資訊系統(SIP)=>各申請與查詢=>停車證申請系統』
二、停車證申請系統開放時間:107年9月10日(一) 08:00起至107年9月14日(五) 16:00止。
  (1) 繳費、貼證時間:
     1. 機車停車證:於上班時間107年9月10日(一)10:00起至107年9月14日(五) 15:00止。
     2. 汽車停車證:於上班時間107年9月10日(一)10:00起至107年9月14日(五)15:00止。
  (2) 繳費、貼證地點:於車證辦理前以e-mail通知並於【學校首頁/行政公告區】公告之。
  (3) 訊息更正及說明,以最新學校首頁公告/行政公告區為準。(預定107年9月3日前公告,敬請留意並詳閱) 

六、學雜費及繳款

一、 學雜費係依照教育部規定計收。

二、 學雜費繳費方式請於註冊日前依繳款單上個人之「虛擬帳號」轉帳繳費或持繳款單向就近通匯行庫繳納,並妥善保管學生收執聯。

三、 完成繳費且欲申請繳費證明者,可於繳費日次日起至學生資訊系統列印。本校首頁/資訊服務/學生資訊系統/各項申請與查詢/學雜費繳費狀況查詢/1071學期學雜費/產生PDF繳費證明及列印。

四、 代收學生團體保險費:265元(已在繳款單計列;107 學年度第1學期265元,第2學期 265元)。

五、 請參閱【新生學雜費繳費注意事項】。 

七、學生就學貸款辦理

學雜費減免條件及辦理

1、符合申請學(雜)費減免資格同學,收到本校註冊繳費單請暫勿繳費;俟完成
減免申請列印新繳費單後再行繳費。欲辦理就學貸款者,務請先行辦理減免
,再以減免後之差額辦理就學貸款。

2、為維護辦理減免之全體同學權益,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作業者,不予
受理。

※學雜費減免連結網址: http://budget.sa.uch.edu.tw/sao/student/page2.php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詢 (03)4581196#3522 生輔組 吳小姐(行政大樓一樓108室)

就學貸款條件及辦理
1、申貸學生應為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並就讀政府機關立案之國內公私
立學校,具正式學籍者。
2、學生本人向臺灣銀行提出申請對保後,並將申請書繳回學校,俟教育部透過
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核其家庭年所得,資格符合者由臺灣銀行將貸款撥付
予學校,資格不符者,由學校通知學生補繳學雜等費用。
3、家庭年收入之定義:係指申貸學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之最近年度
所得合計數。如學生已婚,以學生本人及配偶之所得為查核標的。每學期
均須重新申請對保,亦須重新查核學生家庭年收入是否符合申貸資格。
4、僑生、大陸來台依親學生等無法查稽其家庭年所得者,不得申貸。

※就學貸款連結網址: http://budget.sa.uch.edu.tw/sao/student/loan.php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詢 (03)4581196#3522 生輔組 吳小姐(行政大樓一樓108室)


經濟弱勢助學金條件及辦理

申請弱勢助學補助之同學,請於107年10月1日至10月22日,到生輔組
繳交相關文件。
申請資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就能獲得補助;1至3項由教育部統一審核)

 家庭年所得在70萬以下。
 家庭年利息所得在2萬以下。
 家庭不動產價值在650萬元以下。
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大一新生免看成績)。

※弱勢助學連結網址: http://budget.sa.uch.edu.tw/sao/student/weakness.php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詢 (03)4581196#3522 生輔組 吳小姐(行政大樓一樓108室)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校分機 3522 (吳小姐),或 email: comeyes2001@uch.edu.tw

八、新生健康檢查

  1. 健檢目的:依據「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規定,新生入學時應進行健康檢查並記錄建檔之,請依規定完成健康檢查。 
  2. 健檢費用:每人 550 元,健檢當天由承辦醫院於現場收費。低收入戶請持有效證明文件,可於現場辦理免費健檢。
  3. 時間:日四技 - 9/4~9/6、行政大樓三樓。 研究所 - 10/2 14:30~20:30 行政大樓四樓 A440
  4. 檢查項目、請按此
  5. 注意事項
  • 檢查當天可進食,無需空腹。
  • 體檢前三日建議採清淡飲食,避免熬夜、抽煙、喝酒。
  • 配戴眼鏡者,檢查當天請務必攜帶,以便測量矯正後視力。
  • 拍攝 X 光請勿配帶或穿著亮片金屬物品及項鍊(女同學建議選擇穿著無鋼圈之胸罩)。懷孕及可能懷孕者請勿拍攝 X 光,並於受檢時告知護理人員。
  • 尿液檢驗時,女生若為生理期,請主動告知檢驗人員。
  • 慢性病長期服藥者,請正常服藥。
  • 若有身體不適或曾有暈針經驗者,請務必告知工作人員以利安排。
  • 健檢報告書將於107年10月底前寄發,一份由學校轉交學生,另一份依規定(未年滿20歲者)郵寄副知家長。
  • 如有今年度體檢報告者,請攜帶體檢報告正本,隨學生健康資料卡一併繳交(建議將體檢報告自行影印留存一份)。
  • 【注意:胸部X光檢查有效期為三個月內(107年6月1日後),若不符請務必補檢該項。】
  • 若有體檢疑問請洽(03)4581196分機3562林玟君護理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