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繳交個人文件
二、開啟學生系統
三、宿舍辦理登記
四、兵役緩徵辦理
五、學校停車辦理
六、學雜費及繳款
七、就貸以及減免
八、新生健康檢查
九、新生研習活動
十、歡迎加入健行
請依報到時間到校繳交個人文件,校內繳交地點為體育館,表定時間為
1、畢業證書正本:使用完畢後將於十一月底前透過班代交還給同學
2、新生資料表:背面浮貼身分正反面影本,最近二吋正面照片二張
一、 學生宿舍採取抽籤申請制,請至【學生宿舍申請住宿規定】辦理。
二、 住宿費欲以就學貸款方式辦理,應繳交住宿保證金(保證金無法辦理就學貸款),以確保床位。
三、 住宿費繳費與申請截止期限,請參考 107 學年度新生住宿申請。
四、 經核准住宿者,請於9月1日向學生宿舍報到進住,並繳收據以利查核及領取房鑰。
五、 住宿申請以一學年為原則(寒、暑假不含),除休(退)學、轉學外,學年(期)中辦理退宿者不退還保證金。
一、請依指定時間進入『學生資訊系統(SIP)=>各申請與查詢=>停車證申請系統』
二、停車證申請系統開放時間:107年9月10日(一) 08:00起至107年9月14日(五) 16:00止。
(1) 繳費、貼證時間:
1. 機車停車證:於上班時間107年9月10日(一)10:00起至107年9月14日(五) 15:00止。
2. 汽車停車證:於上班時間107年9月10日(一)10:00起至107年9月14日(五)15:00止。
(2) 繳費、貼證地點:於車證辦理前以e-mail通知並於【學校首頁/行政公告區】公告之。
(3) 訊息更正及說明,以最新學校首頁公告/行政公告區為準。(預定107年9月3日前公告,敬請留意並詳閱)
一、 學雜費係依照教育部規定計收。
二、 學雜費繳費方式請於註冊日前依繳款單上個人之「虛擬帳號」轉帳繳費或持繳款單向就近通匯行庫繳納,並妥善保管學生收執聯。
三、 完成繳費且欲申請繳費證明者,可於繳費日次日起至學生資訊系統列印。本校首頁/資訊服務/學生資訊系統/各項申請與查詢/學雜費繳費狀況查詢/1071學期學雜費/產生PDF繳費證明及列印。
四、 代收學生團體保險費:265元(已在繳款單計列;107 學年度第1學期265元,第2學期
265元)。
五、 請參閱【新生學雜費繳費注意事項】。
學雜費減免條件及辦理
1、符合申請學(雜)費減免資格同學,收到本校註冊繳費單請暫勿繳費;俟完成
減免申請列印新繳費單後再行繳費。欲辦理就學貸款者,務請先行辦理減免
,再以減免後之差額辦理就學貸款。
2、為維護辦理減免之全體同學權益,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作業者,不予
受理。
※學雜費減免連結網址: http://budget.sa.uch.edu.tw/sao/student/page2.php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詢 (03)4581196#3522 生輔組 吳小姐(行政大樓一樓108室)
就學貸款條件及辦理
1、申貸學生應為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並就讀政府機關立案之國內公私
立學校,具正式學籍者。
2、學生本人向臺灣銀行提出申請對保後,並將申請書繳回學校,俟教育部透過
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核其家庭年所得,資格符合者由臺灣銀行將貸款撥付
予學校,資格不符者,由學校通知學生補繳學雜等費用。
3、家庭年收入之定義:係指申貸學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之最近年度
所得合計數。如學生已婚,以學生本人及配偶之所得為查核標的。每學期
均須重新申請對保,亦須重新查核學生家庭年收入是否符合申貸資格。
4、僑生、大陸來台依親學生等無法查稽其家庭年所得者,不得申貸。
※就學貸款連結網址: http://budget.sa.uch.edu.tw/sao/student/loan.php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詢 (03)4581196#3522 生輔組 吳小姐(行政大樓一樓108室)
經濟弱勢助學金條件及辦理
申請弱勢助學補助之同學,請於107年10月1日至10月22日,到生輔組
繳交相關文件。
申請資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就能獲得補助;1至3項由教育部統一審核)
家庭年所得在70萬以下。
家庭年利息所得在2萬以下。
家庭不動產價值在650萬元以下。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大一新生免看成績)。
※弱勢助學連結網址: http://budget.sa.uch.edu.tw/sao/student/weakness.php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詢 (03)4581196#3522 生輔組 吳小姐(行政大樓一樓108室)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校分機 3522 (吳小姐),或 email: comeyes2001@uch.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