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學期【就學優待(減免)學雜費】第二次申請時間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9月28日(三)截止
二、辦理說明: 1.符合以下身分等資格的同學,於9月8日前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到進修部辦公室學務組(行政大樓1樓112室),完成就學優待(減免)手續後,將學雜費扣除就學優待(減免)補助金額後的差額,重出繳費單後,再以轉帳或到土地銀行繳交學雜費用。 A.原住民學生 B.低收入戶 C.中低收入戶 D.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E.身心障礙學生 F.現役軍人子女 G.卹滿軍公教遺族子女 H.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
2.請於SIP線上申請”各項申請與查詢→減免→減免學雜費申請”填寫相關資料後送出並列印,簽名蓋章後連同相關證明文件繳至進修部學務組即可。 3.減免資料繳交方式:郵寄【信封請註明進修部(減免)】或 到校繳交資料。(健行科技大學地址:桃園市中壢區健行路229號)
三、相關資料詳如附件,如有減免相關問題,請洽詢進修部學務組 馮小姐 03-4581196 分機3722。
附件: 111-1申請減免類別與審查證件 111-1學費減免標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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