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1.在學之大學生或碩士生。(日間、進修部皆可,不含大一新生)。 2.112 學年度(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學業成績、操行成績平均為80 分以上。 3.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4.除成績與在學證明外,另可檢具相關資料(如自傳、獎狀、低收入戶證明等)作為審核參考。五、申請時間:113 年9月23日至10月13日止。六、申請辦法:一律採取網路申請,請於10 月13日前至志光慈善會獎助學金網頁申請。七、審核資料:請參考附件。附件:113學年度志光慈善會【莘莘向榮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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