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畢業考試期間為: 113年05月27日(星期一)至06月02日(星期日)由授課老師自行舉行考試。 (課表中開課年級為四年級,需要參與本次畢業考試,其餘皆為一般課程)
二、 依教育部大學法施行細則第15條規定,每學分需授課滿18小時, 若未舉行考試該週仍需正常上課,考試成績將以平時成績計算並上傳。
三、 凡因故未能參加 畢業考試 者請依據學則第35條規定辦理請假, 本部在核可後將通知學生進行後續補考程序。 受理截止日:113年06月09日(星期日)
四、畢業考如有缺考的同學,學期成績請授課教師以平時成績加上期中成績 計算並上傳,故無論是否舉行考試授課教師皆須於開放時間內輸入學生 畢業成績,以利每位學生知悉自身學習狀況,並落實本校學生課業輔導 機制以加強學習之成效。
五、申請考試請假的同學務必至進修部索取考試紙本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 本部核可後通知學生進行後續補考。
六、 考試請假補考辦理要點參考網址: https://reurl.cc/VNrELQ 畢業考公告學生版.pdf 進修部考試請假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