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件時間:即日起至03月15日(五)截止,逾時不予受理
二、申請資格: 本校學生持有低收入戶證明,並符合下列條件者,均可辦理申請(低收、原住民優先遴選) ◎1年級學生,前學期學業成績、操性及體育成績需均達七十分以上者。 ◎2年級以上學生,前二學期學業成績、操行及體育成績需均達七十分以上。 ◎身心障礙學生之學業成績及操性均依上述規定,體育免修者免附體育成績。
三、繳交文件: ◎112-1學期成績單 ◎低收入戶證明、身心障礙學生請檢附證明影本 ◎戶口名簿影本
★領本獎助學金之同學,需義務服務三十小時之工作
如需相關協助,請洽承辦人陳先生 電話:03-4581196 分機3723
附件資料請參閱 寒獎助學金作業要點 清寒獎助金申請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