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政府其他相關補助方案(含國防部公餘進修補助、行政院學雜費補助)僅能擇一申請補助。
若同學申請之政府其他相關補助金額,優於行政院學雜費補助(簡稱定額減免),請至進修部填寫放棄定額減免切結書,將協助更換繳費單。
備註:擇一申請補助,將影響申請的補助金額,即日起延長收件至4月1日(一),請同學務必至進修部辦理,逾期不受理。
(二)教育部行政院學雜費補助(簡稱定額減免)私立大專校院進修部學士班每學時學雜費減免50%(一學期最高1.75萬元)。
(三)依據國防部公餘進修規定,每學期每人補助金額最高2萬元,若申請人已領有其他部會之補助或減免學費,則不予申請公餘進修經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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