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末考試期間為:112年06/19(星期一)至06/25(星期日);6/22(星期四) 提前至6/15(星期四)、06/23(星期五)提前至06/16(星期五)請授課教師自行於考試週舉行考試。考試週未舉行考試者該週仍需正常上課;依教育部大學法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每學分需授課滿18小時。
二、期末考如有缺考的同學,學期成績授課教師將以平時成績加上期中成績計算並上傳,故無論是否舉行期末考試,任課老師皆須於開放時間內輸入學生期末成績,以利每位學生知悉自身學習狀況,並落實本校學生課業輔導機制以加強學習之成效。
三、凡因故未能參加期末考考試者請依據學則第 35 條規定辦理請假,受理截止日:112年07月02日(星期日),本部在考試請假核可後將通知學生進行後續補考程序。
四、考試請假補考辦理要點參考網址: ※https://reurl.cc/RvLpNZ
※進修部考試請假單.pdf
※1112期末考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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