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時間: 112年04月17日起至06月05日止,已核章之申請單收件至06月06日止(開設於畢業班課程至05月08日上午8點止)
二、申請方式: (一)登入學生資訊系統(SIP)→ 學生選課系統 → 停修課程申請。 (二)填寫並列印申請表,任課老師及導師需完成核章。 (三)核章完成後送至進修部教務組繳交。
三、查詢申請狀態: 登入學生資訊系統 → 學習檔案 → 本學期修課清單,該科目如已核可通過,於課表中課名後註記「停修」。
四、注意事項: (一)停修後學分低於應修學分數 9學分時無法受理申請。 (二)延長修業年限學生於停修後仍至少修習一科目。 (三)核准前缺曠紀錄仍應計算,請完成請假後再申請停修。 (四)核准後該科目學分費不予退費且不得以該學期成績申請校內獎學金。
※健行科技大學學生申請停修課程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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