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標題:  111-2學期【期中考】公告及學生請假注意事項
公告時間: 2023/3/22
編輯人: 教務組
公告內容:

一、 期中考試期間為:112年04月17日(星期一)至04月23日(星期日)由授課老師自行舉行考試。

二、 未舉行考試請正常上課,考試成績請以平時成績計算上傳;期中成績為學生自開學迄今之學習成績,非特指期中考試成績,故無論是否舉行期中考試,任課老師皆須於開放時間內輸入學生期中成績,以利每位學生知悉自身學習狀況,並落實本校學生課業輔導機制以加強學習之成效。

三、 期中考缺考者請授課教師註記缺考;申請考試請假的同學務必至進修部索取考試紙本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本部核可後通知學生進行後續補考。

四、 凡因故未能參加期中考考試者請依據學則第 34 條規定辦理請假, 受理截止日:112年05月01日(星期一)

五、 考試請假補考辦理要點參考網址:
※https://reurl.cc/RvLpNZ

※進修部考試請假單.pdf

※1112期中考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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