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110學年度弱勢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二、申請日期:即日起至3月10日(五)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繳件方式:依學校作業截止日前,檢附相關文件,繳交至進修部學務組辦理。
四、繳交資料: 1. 申請書 2. 租賃契約(影本) 3. 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 4. 戶口名簿(含詳細記事)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 5. 存摺影本 6. 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請檢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證明』
五、相關申請資料請參閱附件。
六、學生如對查調結果有疑義,應依限於112年5月1日前,檢附佐證資料(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等文件)修正。最遲於112年7月15日前撥予學生補貼金額。
附件: 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書 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問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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