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及申請文件:(一)學校公告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本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學生,依學校作業期程,至遲於111年10月15日前,檢附相關文件,向學校主動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二)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檢附申請書、租賃契約影本、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及身分證明。(三)符合本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學生,檢附申請書、租賃契約影本、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及含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附件: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書問題解答
417
【關閉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