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標題:  111-1學期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校外住宿租金補貼作業事宜
公告時間: 2022/9/12
編輯人: 學務組
公告內容:

申請資格及申請文件:
(一)學校公告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本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學生,依學校作業期程,至遲於111年10月15日前,檢附相關文件,向學校主動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二)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檢附申請書、租賃契約影本、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及身分證明。

(三)符合本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學生,檢附申請書、租賃契約影本、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及含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


附件:
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書
問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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