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110學年度弱勢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二、申請日期:111年2月16日(三) 起至 3月16日(三)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繳件方式:依學校作業截止日前,檢附相關文件,繳交至進修部學務組辦理。
四、繳交資料: 1. 申請書 2. 租賃契約(影本) 3. 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 4. 戶口名簿(含詳細記事)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 5. 存摺影本 6. 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請檢附身分證明
五、相關申請資料請參閱附件。
附件: 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書 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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