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教學評量實施辦法公告事項: 一、為提升教學品質與學習成效,提供教師改進教學、課程設計之參考,依「教學評量實施辦法」實施教學評量。二、評量日期自110年12月10日起實施至111年1月31日止,採網路填答方式。三、填答網址:「在校學生」/「教務專區」/「教學評量問卷系統」點選即可進入系統。四、為提高填答率,自12月31日起凡未完成填答之學生於進入學生資訊系統之前,將自動導入教學評量系統。※110-1期末教學評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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