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標題:  110-1學期【學雜費減免】第二次申請時間
公告時間: 2021/8/9
編輯人: 學務組
公告內容:

一、申請時間:110年8月30日起至110年9月28日(二)截止

二、辦理說明:
1.具有包含原住民學生、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身心障礙學生、現役軍人子女、卹滿軍公教遺族子女及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等資格的同學,於110年9月28日前,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到行政大樓一樓進修部辦公室學務組,完成就學優待(減免)手續後,將學雜費扣除就學優待(減免)補助金額後的差額,重出繳費單後,再以轉帳或到土地銀行繳交學雜費用。
2.請於SIP線上申請”各項申請與查詢→減免→減免學雜費申請”填寫相關資料後送出並列印,簽名蓋章後連同相關證明文件繳至進修部學務組即可。

三、相關資料詳如附件,如有減免相關問題,請洽詢進修部學務組 馮小姐 03-4581196 分機3722。

附件:
申請減免類別與審查證件
學費減免標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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