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校進修部 109 學年度第 2 學期期中考試注意事項 依據:大學部學則 35 條
公告事項: 一、 期中考試期間為 110 年 04 月 19 日 (星期一)至 04 月 25 日(星期日) 由授課老師自行舉行考試。 二、期中考若老師未舉行,請老師正常上課,期中考成績請以平時成績計算並上傳。 三、期中考如缺考的同學,請老師註記缺考;如有考試週請假的同學, 本部將在考試請假核可後,通知相關老師辦理補考,後續成績變更由進修部教務組協助辦理。 四、凡因故未能參加考試同學,依據學則第 35 條規定辦理請假,請於 110 年 05 月 04 日(星期二)前截止至進修部教務組完成請假。
附件:進修部網站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