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修部停車場使用規則一、 車輛進入停車場,時速限5公里,車子應停放在停車格內,公務停車位不得停放。二、 如有下列違規之情況,經檢舉且有證據者(例如拍照或錄影),則停止申請停車證一學期,停權一學期後,才會開放申請停車證: 1. 車速過快。 2. 車子停放在非停車格內。 3. 車子停放在公務車格內。三、在停車場內肇事者,將請警察到校處理。請同學遵守規則,維護所有人的安全和便利,謝謝同學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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