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標題:  109-1就學優待(減免)補助第二次申請時間
公告時間: 2020/7/28
編輯人: 學務組
公告內容:

辦理期間:即日起至9月28日截止
辦理說明:
1.具有包含原住民學生、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身心障礙學生、現役軍人子女、卹滿軍公教遺族子女及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等資格的同學,於109年9月28日前,請先不要繳學費,到行政大樓一樓進修部辦公室學務組,完成就學優待(減免)手續後,將學雜費扣除就學優待(減免)補助金額後的差額,重出繳費單後,再以轉帳或到土地銀行繳交學雜費用。

2.請於SIP線上申請”各項申請與查詢→減免→減免學雜費申請”填寫相關資料後送出並列印,簽名蓋章後連同相關證明文件繳至進修部學務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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