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方式:學生資訊系統SIP→各項申請與查詢→助學金→經濟弱勢助學 金→填寫申請書送出並列印,檢附相關資料送進修部辦公室學務組彙整 。
二、申請時間:系統已開放填寫,自即日起至106年10月25日止。(因要上傳 申請資料到教育部平台審核,逾期交件者,恕因系統關閉無法上傳)
三、檢附資料: 1.前一學期的成績單。(學業平均成績60分以上,新生免附成績單) 2.父母及學生新式戶口名簿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二種記事欄位不 能省略,如已結婚者僅需附配偶的戶籍即可) 3.簽名或蓋章的申請書。
四、經濟弱勢助學金審核結果,合格/不合格名單,暫訂於106年11月20日公告 於進修部網頁,請學生自行上網查詢。
五、詳細申請規定及實施辦法請參閱附件。
六、依據教育部弱勢學生助學計晝最新實施辦法辦理。
七、經濟弱勢學生助學補助合格者,補助金額將於106-2學期繳費單扣除。
八、如有疑問,請洽詢進修部學務組:蔡先生03-4581196分機3722
※附件: 106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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