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務]公告1041學期停修申請自11月2日起至12月21日止
發佈單位: 課務組 發佈日期: 2015-10-19
一、申請方式:<br>
(一)登入學生資訊系統(SIP)>學生選課系統>停修課程申請。<br>
(二)填寫並列印申請表。<br>
(三)申請表於核章後至課務組遞件(進修部學生至進修部教務組遞件)。<br>
二、查詢申請狀態:<br>
登入學生資訊系統>學習檔案>課程清單查詢,該科目已核可通過,於課表中課名後註記「停修」。<br>
三、注意事項:<br>
(一)停修後學分低於最低應修學分數時無法受理申請。<br>
(二)延長修業年限學生於停修後仍至少應修習一科目。<br>
(三)核准前缺曠紀錄仍應計算。<br>
(四)核准後該科目學分費不予退費且不得以該學期成績申請校內獎學金。
相關檔案:
1041停修公告.pdf
健行科技大學學生申請停修課程作業要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