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標題:  105學年度第2學期進修部四年制學生成績優異申請縮短修業年限事宜,請查照轉知。
公告時間: 2017/4/18
編輯人: 教務組
公告內容:

一、申請期間:106年5月8日起至106年6月9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進修部四年制學生成績優異,並符合下列規定者可提出申請:
1、達到規定之畢業條件。
2、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或考取勞動部乙級技術士以上者。
3、操行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
4、必修體育、軍訓(護理)成績平均在70分以上。
三、本學期符合提前畢業條件之同學,請填具申請表並至進修部申請「畢業資格審核表」,連同歷年成績單(含名次),逕送所屬學系導師、系主任簽核後,於規定申請期間內送回進修部,俾利審核。
四、「縮短修業年限申請表」及相關規定請逕至進修部網頁查詢下載(http://aps2.uch.edu.tw/adm_unit/div_con/aa/rule.html)。
五、申請資格須核算至105學年度第2學期止,如成績核算後未符標準者,其後續相關修課規定仍需依學則規定辦理,無法縮短修業年限。

附件:
※學則
※公告
※縮短修業年限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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