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期間:105年11月14日起至106年1月3日止。 二、進修部四年制學生成績優異,並符合下列規定者可提出申請: 1.達到規定之畢業條件。 2.每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 3.操行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 4.必修體育、軍訓(護理)成績平均在70分以上。 5.名次在該系該年級及該班學生數前百分之五以內。 三、本學期符合提前畢業條件之同學,請填具申請表並至進修部申請「畢業資格審核表」,連同歷年成績單(含名次),逕送所屬學系導師、系主任簽核後,於規定申請期間內送回進修部,俾利審核。 四、申請資格須核算至105學年度第1學期止,如成績核算後未符標準者,其後續相關修課規定仍需依學則規定辦理,無法縮短修業年限。 五、「縮短修業年限申請表」及相關規定請逕至進修部網頁查詢下載http://aps2.uch.edu.tw/adm_unit/div_con/aa/rule.html。
學則 縮短修業年限申請表 縮短修業年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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