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預扣)作業申請如下:
一、1‧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05年5月13日止。 2‧申請地點:行政大樓一樓進修部辦公室學務組。 3‧申請時應繳交文件: (1)減免申請書(學生及家長均需簽名+蓋章)。 (2)父母及學生的戶籍謄本(三個月內,記事不能省略)。 (3)其它證明文件(政府核發之有效證明,例如:低收入證明、身障手冊..等)。 4‧申請減免適用對象: (1)原住民學生。 (2)低收入戶學生。 (3)中低收入戶學生。 (4)身心障礙學生。 (5)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6)現役軍人子女。 (7)軍公教遺族子女。 (8)卹滿軍公教遺族子女。 (9)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二、1‧完成減免(預扣)之同學若於註冊前發生原申請類別異動或學雜費繳費單有誤, 請於開學日一星期內親自至學務組辦理異動。(有辦理減免+就學貸款的同學 請特別注意:就學貸款台灣銀行對保截止日期、就學貸款學校收件截止日期) 2‧完成減免(預扣)之同學若需補有效證明者,亦請於開學日一星期內補齊,逾期 視同放棄減免資格。
三、學雜費減免如有疑問,請洽詢 學務組:蔡先生 03-4581196#3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