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標題:  110-1 辦理【學分抵免】公告
公告時間: 2021/8/16
編輯人: 教務組
公告內容:

一、受理日期:
  110年8月26日起至9月3日週一~週五 15:00~21:00,逾期不受理。


  
二、所有修習過的大學課程務必在本次入學時一次辦理完畢。


三、檢附資料-下列為必備文件
◎抵免科目學分申請表(紙本繳交,且電子檔寄ya_nice@uch.edu.tw)。
◎成績單正本一份。(需於8/31前,另外繳交原就讀學校之-修業證明書)
◎教學大綱:非在本校修課者,每一課程皆需附上原課程教師所寫教學大綱。可至原學校課程資訊下載,並附於申請表後。
◎若原就讀健行的學生,免附教學大綱。


四、符合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規定者,填寫『科目免修申請表』。
◎建議先以各系應修之必修課程與已修習課程核對。
◎再來看各系專業選修課程,是否與已修習課程類似。
◎若己修課程尚有課程未填寫者,可考慮抵免外系選修學分做為系上專業選修(抵外系學分上限仍應以課程標準為依規) 。
◎通識選修課程抵免。
◎請參考過去其他學系有開設的課程及內容,作為填寫依據,並在申請表上註明所欲抵免科目的學系。


請點此查看相關資訊:
110-1學分抵免說明(pdf)
110-1學分抵免說明影片
大學部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學生抵免科目學分申請表(xlsx檔)
查看-課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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