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 符合畢業資格之同學(含延修生、成績優異縮短修業年限之學生)請詳閱附件,有各梯次領證日期與時間,請務必注意各項辦理離校程序及注意事項。 二、 應屆畢業生選修1-3年級課程需待110年6月21日至6月27日期末考結束,教師方可輸入成績,不得提早輸入,亦不得以放棄為由提早結算成績,領證梯次為第二梯次。
三 、 符合成績優異縮短修業年限名單公告日期為110年7月8日(四),領證梯次為第二梯次。
四 、 領證第二梯次請同學依附件中各系排定日期到校領證。
五、學位證書領取會與同學確認個人相關資料,實屬重要,敬請優先採以本人親自到校領取為主。
六 、如因特殊狀況需委由他人代領,須本人(委託人)親筆書寫委託書,請受託人持(1)委託書(2)雙方身分證正本(3)委託人欠物,於領證時間至領證處領取證書。
七 、到校領證請務必戴口罩 。
※健行進修部1092畢業離校公告 ※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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