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校進修部 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中考試注意事項 依據:大學部學則 35 條
公告事項: 一、 期中考試期間為 109 年 11 月 02 日(星期一)至 11 月 08 日(星期日) 由授課老師自行舉行考試。 二、期中考若老師未舉行,請老師正常上課,期中考成續請以平時成續計算並上傳。 三、期中考如缺考的同學,請老師註記缺考;如有考試週請假的同學, 本部將在考試請假核可後,通知粗關老師辦理補考,後續成續變更由進修部教務維協助辦理。 四、凡因故未能參加考試同學,依據學則第 35 條規定辦理請假,請於 109 年 11 月 15 日(星期日)前截止至進修部教務維完成請假。
1091期中考公告、法規及考試請假流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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