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標題:  經濟弱勢補助申請(家庭前一年度之年收入低於70萬元)
公告時間: 2020/9/21
編輯人: 學務組
公告內容:

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10月20日止,將申請書送交進修部學務組。

申請資格:
1.學生本人加上父母前一年度所得須低於70萬元。
家庭年所得(包括分離課稅所得)、利息及不動產總額,應計列人口之計算方式如下:
(1)學生未婚者:
A.未成年:與其法定代理人合計。
B.已成年:與其父母合計。
(2)學生已婚者:與其配偶合計。
(3)學生離婚或配偶死亡者:為其本人之所得總額。
2.學生本人加上父母前一年度利息所得合計須低於新台幣2萬元。
3.學生本人加上父母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須低於新台幣650萬元。

申請文件:
1.申請表(請於SIP線上申請,”各項申請與查詢→助學金→經濟弱勢助學金”填寫申請表並列印,在申請表上簽名或蓋章)。
2.新式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記事不能省略,如計算所得成員分屬不同戶籍地,
則須分別提供)。
3.前一學期成績單。(學業總平均60分以上,新生及轉學生免交成績單)

查核結果:
1.在教育部108年11月13日左右完成查核資格後,進修部學務組將會公告合格與不合格補助名單在進修部首頁,請同學自行進入”本校首頁→行政單位→進修部→最新消息”查詢結果。
2.經濟弱勢助學與就學優待(減免)不可同時享有補助,須擇一金額較優者申請,如重複申請而選擇經濟弱勢補助者,則1091學期之就學優待(減免)取消後,須補繳現金以免因未完成註冊而被退學。

備註:如對查核資格結果有疑問者,請於109年11月27日前,到行政大樓一樓進修部辦公室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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