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標題:  1091「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公告時間: 2020/9/11
編輯人: 學務組
公告內容:

一、申請時間:109年9月16日至10月5日止。(請於9/28前繳交資料,以利承辦人員後續作業)。

二、申請對象:凡設籍臺灣地區、金門縣及連江縣之下列低收入戶學生,得自一年級上學期起申請本助學金:
1.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國民中學或國民小學,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2.現就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其前一學期在學平均成績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但一年級新生免審核其前一學期成績。前項學校包括專科學校夜間部。

但不包括下列學制:
1.大學校院碩士班、博士班及其附設大學進修學校、專科進修學校及空中進修學院。
2.空中大學研究所碩士班、空中大學及其附設專科部。低收入戶學生因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不得申請本助學金。低收入戶學生轉學(系)、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其後重讀、復學或再行入學所就讀之相當學期、年級已請領助學金者,不得重複請領。

三、申請網址:https://forms.gle/aUz735nSckg2YcGD7(填寫完系統後請下載附件申請表填寫完後交至進修部學務組馮小姐)

本次附件:
※ 收入戶學生助學金_申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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