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已辦理本校各項減免者,均不得重複申請此經濟弱勢助學金,請自行選擇最 優補助方案申請。
一、申請方式:學生資訊系統SIP→各項申請與查詢→助學金→經濟弱勢助學金→填 寫申請書送出並列印,檢附相關資料送進修部學務組彙整。
二、申請時間:自系統開放填寫日起至108年10月21日止。(因要上傳申請資料到教 育部平台審核,逾期交件者,恕因系統關閉無法上傳)
三、檢附資料: 1.前一學期的成績單。(學業平均成績60分以上,新生免附成績單) 2.父母及學生新式戶口名簿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二種記事欄位不能省略, 如已結婚者僅須附自己及配偶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即可) 3.簽名或蓋章的申請書。
四、經濟弱勢助學金審核結果,合格/不合格名單及補助等級,暫訂於108年11月15 日公告於進修部網頁,請學生自行上網查詢。
五、依據教育部弱勢學生助學計晝最新實施辦法辦理。
六、經濟弱勢學生助學補助審查合格者,補助金額將於108-2學期繳費單扣除。
七、如有疑問,請洽詢進修部學務組:蔡先生03-4581196分機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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